冷水江市经开区柳溪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EPC+O总承包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5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冷水江市经开区柳溪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EPC+O总承包设备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冷财采计【2024】-0022
3、是否分包: 否
4、项目负责人:肖建容
5、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3元
大写:贰仟壹佰玖拾柒万玖仟零伍拾壹元伍角叁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t预付款: 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履约保证或担保之日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本合同预付款;
t分期付款:1、付款方式及条件: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并达到下述付款条件时,甲方按下述比例付款:(1)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履约保证或担保之日起 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本合同预付款;(2)设备运至工地现场,提供所有采购资料(合格证等)经项目业主、甲方初步检验(外观、型号等符合合同要求)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50%;(3)完成设备安装及单机调试并安全运行 7天经项目业主、甲方初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0%;(4)完成联机调试正式运行且连续 7天出水水质符合甲方水质要求,且经项目业主、甲方组织的综合验收小组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5)本合同财政评审完成后甲方按审定金额支付至支付合同额90%;(6)本合同审计完成后甲方按审定金额支付至支付合同额97%;(7)保质期满后,付清全部金额;(8)所有款项申请支付前,乙方需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合法发票、验收报告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审批单。
验收主体:项目业主、甲方组织的综合验收小组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合格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自2024年5月14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5月14日
合同订立地点:柳溪污水处理厂
附件:合同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