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第一批)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9日
采购合同编号:双峰财采计2024-0062
采购人(全称):******农村局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第一批)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2024-0062
3、项目内容:1.采购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任务面积内水稻降镉产品—一叶面阻控剂药剂费;2.采购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任务面积内无人机喷施。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王道弘
6、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25280.00元
大写:壹拾贰万伍仟贰佰捌拾元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项目验收完成后一次性支付项目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9月9日,完成日期:2024年9月29日。总日历天数:20日历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20日内完成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内容。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采购人。
验收方式:按上级农业主管部门具体验收方案为准
验收标准:达到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验收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9月9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壹份,供应商执壹份,备案单位 壹 份,代理机构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9月9日
合同订立地点:******农村局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