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温州瓯海餐厨垃圾处理厂生产运营服务(第2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GSS-GYJT-X-******
二、项目名称:温州瓯海餐厨垃圾处理厂生产运营服务(第2次)
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标项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温州瓯海餐厨垃圾处理厂生产运营服务(第2次) | 1 | 项 | 最高限价270万元 | 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提供投标项目服务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政采云报名)请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进入“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并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95763),(操作路径: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七、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92号新益大厦1栋1302A室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开标室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政采云平台(https://******)在线开标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30000******银行转账形式,******银行账号汇出,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
单 位 名 ******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开 户 银 ******银行鹿城分行营业部
账 号:7280 0012 0190 0146 56
十、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3、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法院提起诉讼。
5、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6、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玉苍西路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项先生
联系方式:******
邮箱:******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92号新益大厦A幢1302室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项女士
联系电话:0577-******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集团所属******有限公司关于温州瓯海餐厨垃圾处理厂生产运营服务(第2次)(限额以上)的征求意见公示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温州瓯海餐厨垃圾处理厂生产运营服务(第2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4年11月04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或邮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项先生
联系方式:******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92号新益大厦1幢1302A室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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