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新化县白溪镇、圳上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化县白溪镇、圳上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LWGJLD-2026-0129
3、采购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480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3年。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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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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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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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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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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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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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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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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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白溪镇、圳上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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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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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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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项目范围,划定整治区,提出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论证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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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涉及白溪镇、圳上镇两个乡镇,其中白溪镇43个村、圳上镇42个村,共计85个行政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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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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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并确定整治范围,对各项建设任务和用地空间进行布局,估算项目投资,落实资金来源,安排项目实施时序并制定保障项目实施的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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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涉及白溪镇、圳上镇两个乡镇,项目规模面积共计472.0016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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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上图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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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用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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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对项目用地取得、设施建成阶段信息录入监测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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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涉及白溪镇和圳上镇子项目26个,其中一般项目25个,土地整治项目高效农田建设项目8582亩,全域整治项目需要提交数据库,报一张图系统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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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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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对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阶段信息录入监测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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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l)本次招标接受不超过2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6年4月17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有限公司(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区政府院内2栋5楼招投标部)获取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资料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两份装订成册):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投标人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只有上述资料齐全的潜在投标人才允许领取招标资料。招标资料每套人民币400元,领取招标资料时缴纳,缴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506投标室。
3、开标时间:2026年5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506投标室。
七、公告期限:
******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中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评审。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
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汪先生
2、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梅苑路
(3)联系人:汪先生
(4)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区政府院内2栋5楼
(3)联系人:谢伦伟
(4)电话:******
附件:
投标人资格承诺函